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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你是不是想死?男子一万工资到手变三千,老板:不要就滚蛋!-一万工资到手多少钱

XiaoMing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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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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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日,

浙江杭州一男子因和老板发生矛盾,导致一万工资瞬间变三千。

于是该男子选择了报警,可即便是面对记者的镜头,

该老板依旧气势汹汹,甚至说到:钱就那么点,不要就滚!

这不禁让人疑惑,究竟是什么原因,能让这个老板如此嚣张? 这件事后续又会得到怎样的处理呢?

被扣工资

这天杭州萧山的记者,采访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原来双方是由于工资与商议不符而起了争执。

在现场,两边谁也不让谁,甚至一度有想要动手的倾向。记者看见后赶紧将双方分开,并依次对他们进行询问。

通过询问当事人,他们这才得知了此事的经过……

据宋师傅描述,他是一名货车司机,当

初入职时,老板答应他上班后每个月给他一万块薪资,可是干完一个月的活,工资却只发了3506元。

这让他很疑惑,

在这一个月期间,他只因为生病请过一次假,也没有违反什么规定。

并且当初说好的,自己每天的工作任务就是将快递件装运到大货车上,再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宋师傅觉得自己也完完全全做到了,为什么工资只有三分之一呢?

面对这个问题,记者也同样带着疑惑找到了快递老板,没想到老板冷哼一声,理直气壮的说道,扣宋师傅工资是因为宋师傅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并且得到了很多员工的投诉。

除此之外,老板还表示原来完好无损的车门被宋师傅搞断了,这让他损失了不少维修的费用。其次,货车上有一共有两条长铁板,其中一条已经面目全非,不仅上面的漆被蹭光了,还撞出了一个大坑。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发现

宋师傅平日里十分火爆,做事毛手毛脚,经常出问题

。每次问题解决后,还是屡教不改,有一次,宋师傅开车时把门口的货物撞的乱七八糟,他一再提醒宋师傅开车慢点,可宋师傅还是进厂时一脚油门踩到底,丝毫不管他人的不满。

厂里的员工对此也是十分恼火,纷纷向他举报,保安也向他吐槽,

下次再发生这种情况谁爱处理谁处理,反正他可不想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了。说完,快递老板还表示不信可以去问问老板娘和其他员工。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记者找到了老板娘,想对该事件进行核实,老板娘也是一脸无奈的表示:

之前已经发生过很多起这样的事情了,有一次宋师傅不小心弄坏的厂里的东西,按理说应该进行赔偿,可是他不仅不满意这个处理,反而频频带头闹事,甚至请来了记者,扬言要请人来评评理。

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这种事情,实在太让她焦头烂额了。他们也是不得已,才想办法要处置掉宋师傅。

记者了解完的大概内容后,向要听听另一位当事人的看法,看看事情是不是真的如快递老板与老板娘口中所说。

结果当记者将所知道的告诉完宋师傅后,只见他又气又急,连忙表示事情的真相并不像他们所说。

首先他和快递老板之间并没有签订什么合同,而且当时商量的时候,老板曾说入职以后的工资按正式员工的工资发。

他们之前还清清楚楚的约定过,

开车的费用是一个月8000元,卸货的费用是一个月2000元,明码标价,月底发工资时不拖不欠。

宋师傅认为自己作为厂里员工,这个月已经完全履行了该做的工作,根本没有克扣工资的道理。

并且货车门也不是自己拉断的,他开车的时候还是完好无损的,谁知道是不是有人不小心弄坏了车门栽赃于他。

再加上他开了这么多年车,

深知货车作为固定资产,是可以进行折旧的,产生损耗也是理所当然,因此车子出现小问题属于正常现象。

记者听闻宋师傅的话后,觉得有些道理,毕竟如果车子出现了问题,老板为什么不在发现时警告宋师傅,而是要等到月底在对他进行清算呢?

这时,快递老板似乎听到了什么,走过对着宋师傅大骂:“

之前已经对你说过了,工资已经发了,要不要随便你,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了,我可以补发给你,要是你觉得不合理,可以对我进行劳动仲裁。你把这些记者找过来,是不是想死啊,就这么多钱,不想要就滚!”

宋师傅听完十分委屈,于是便对记者说道,虽然自己工作的时候确实有些失误,但也是有苦衷的。

由于送快递是不定时工作,经常作息不规律导致宋师傅出现了严重的胃病,常常痛的翻来覆去睡不着,导致第二天无精打采。

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向其他人抱怨过,

每次都是强忍着完成了工作。可最终,换来的却是老板的扣薪和辞退,

这让他无法接受,宋师傅认为就算老板要开除他,也要先把自己应得的工资拿到手。

老板娘见宋师傅打起了苦情牌,赶紧补充,宋师傅就算是因为身体原因,但他也确实没有按照规定准时到岗,每天都超过开工时间几十分钟才到厂里。这让其他的员工怎么想?要是人人都这么多原因,这个厂还做不做了?

按照规矩,

迟到一次扣50元,迟到一个月就是扣1500元,进厂的时候讲过规矩,人人都在遵守,凭什么宋师傅不遵守。要工资也可以,反正迟到的1500元是不可能退的。

眼见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达成一致,记者也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之前他们采访过相似的事件,可是像这样扣了三分之二工资的事情他们也是闻所未闻。

然而这件事已经不是通过记者调解能够解决的事情了。于是他们只好等待警方的到来,让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定。

以案释法

老板与员工产生纠纷,在生活中是常有的事,但是因此闹到报警却并不常见。

本次案件的老板违反了哪些规定?他又应该对宋师傅作出怎样的赔偿呢?

首先该老板并未和宋师傅签订劳动合同,与宋师傅也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二倍工资,应考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如果是其他原因包括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可归责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二倍工资的基本原则。

劳动者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要求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不能主张二倍工资。

本案中,

明显是快递老板不与宋师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主张刚开始并没有约定的“试用期”,因此宋师傅完全可以依据这些当作证据,向老板索取双倍赔偿。

再加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案中,老板克扣工资只是个人的规定,并没有在此之前与宋师傅说明,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也没有老板所说的赔偿条款。所以综上所述,老板不仅没资格扣他6500元,还应该给宋师傅赔偿2万元。

这件事按理说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

老板应该对宋师傅进行赔偿,宋师傅自身也要反省,毕竟他确实在某些地方给老板带来了麻烦,同时其他员工也确实对他有所不满。

即使宋师傅有身体不适的原因,但拿人钱财给人办事,既然接下了这个工作,便要把它做好,身体不适不能成为其工作不能保质保量的原因。

因此当产生矛盾时,双方都应该将情况说清楚。

宋师傅工作出现问题时,老板应该直接批评指出,而不是在月末算账时直接克扣工资,不仅侵犯了员工的权益,也影响了自身的信用。

同时宋师傅在身体不适影响工作时也应当直接和老板进行解释,而不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向老板解释。

结语: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经验,

在工作时面对不合法的规定时,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人与人之间也要加强沟通,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桥梁。

如果我们在碰到问题时多进行沟通,类似于此事件的纠纷就会变少。这件事到这里也就告一段落了,不知道屏幕前的您有何看法呢?

各位读者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跟笔者一同交流讨论,最后大家也不要忘了点赞转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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