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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牵引小拖挂车高速公路上行驶 虽未超重但存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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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19时,高速交警孟村大队民警在新京沪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了一辆行驶中的两厢小型轿车后面竟然长了一条“尾巴”——牵引着一辆小型托挂车。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民警只能保持安全距离护送车辆来到前方的冀鲁主线站广场。
车辆停下后,民警了解得知,车上一共四人,他们前往江苏进行农用耕植,车后连接的是一辆小型拖挂车,拖挂车上装载有新型农耕用具:一辆微型四轮摩托车、一架农用喷药无人机以及一些杂物。由于车主怕托运费用高且担心托运过程中损坏机器设备,所以自己开车进行拉运。
根据国家安全行驶规定: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驾驶证记3分,并处200元罚款。由于小型拖挂车未超过国家规定的重量值,属于合法范围内,但拖挂车上物品捆绑并不正规,容易掉落物品,对后方车辆产生安全隐患。随后,民警指导司机对抖动的物品进行了加固。
(通讯员 曹国新 燕赵都市报 记者 韩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