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投资者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北京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Eric 0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6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财政部《通知》要求,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9-063号公告。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的变更时间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4、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变动: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在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在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6)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7)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9-064号公告。

五、上网公告附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ogp影像仪怎么样

ogp影像仪怎么样

三次元影像仪

光学影像仪器

相关内容